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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法规

  • 第十九条 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运用谈话措施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进行处理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
    2018-04-23
  •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任何单...
    2018-04-23
  • 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
    2018-04-13
  • 第十六条 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
    2018-04-13
  •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
    2018-04-09
  •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   本条是关于监察官制度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为建立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提供法律依据。   建立监察官制度,是党中央在改革大局中...
    2018-04-08
  • 第十三条 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本条是关于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职责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既是明...
    2018-04-08
  • 第十二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
    2018-04-08
  •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018-04-08
  • 第十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明确监察机关系统内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体制,用法律形式把这...
    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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