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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

警示录 | 任性的“危改”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2018年12月,临澧县太浮镇纪委查处了原太山村支委委员、村主任杨金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典型案件。
“前门”不通走“后门”

2014年至2015年,临澧县太浮镇原太山村支委委员、村主任杨金华连续2年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在村支委会上2次都没有通过。看到“前门”已经没有希望了,杨金华想到了走其他的“路径”,心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自己不是有现成的“资源”吗?随即利用自己分管太山村的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加之与原陈二乡政府农村危房改造专干辛宏元比较熟悉,熟人好办事,于是找到辛宏元说了自己申报的事,辛宏元随即向分管领导杨基辉汇报,要杨金华自己先自行申报、走程序、填资料。“后门”终于打开了。

“真的”不行用“假的”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关于杨金华的贫困证明》等表格资料,申报后需要村支委审核同意,而杨金华又明显不符合条件,该怎么办呢?“硬来”肯定“一盏红灯”通不过,只有“另辟蹊径”,才能使自己的申报危改成功,于是,杨金华动起“歪脑筋”,一路“瞒天过海”,伪造村党支部书记田启炎的签字,并利用自己保管公章便利,私自加盖了太山村公章,最终如愿以偿上报了“假的”资料。

“直路”不通就“绕行”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程序,在申报资料上报乡镇危改办前,还要进行村民代表评议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杨金华清楚:自己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条件,不能公开,公开了就会“功亏一篑”“竹篮打水一场空”,得巧妙绕过这个关口才行。于是,杨金华省略了公开程序,直接将申报资料上报原陈二乡危改办。经辛宏元和杨基辉签字同意后,一番违规操作,最终如愿以偿:上报县危改办资料得以通过。
2016年1月15日,杨金华收到财政拨付的8000元危房改造资金,并将其用于自己房屋的修建。

2018年11月,太浮镇纪委在对全镇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专项检查时,发现杨金华有违规申报获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随即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太浮镇太山村党员杨金华在担任原陈二乡太山村村主任期间,违反湘农危办〔2013〕2号《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以个人名义申报并编造虚假申报资料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用于个人建房。

2019年1月,杨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骗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被退回。杨基辉、辛宏元涉嫌违规审批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另案处理。

【执纪者说】

杨金华身为基层村干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经办人,掌握着申报审批权力,可他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权力,把“公权”化为“私用”,一门心思利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为自己牟取私利,违反规定,谋求一己之私,侵吞困难群众“奶酪”,严重违背党员宗旨。乡镇干部不能严把政策关,抹不开情面随意审批,终将导致国家的惠农政策不能落到实处,党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受到损害。各级党员干部只有严格按政策办事,秉公用权,将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提升党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还基层一片风清气正的天空。(临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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