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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丨印章“任性” “主人”挨罚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你这个户口外迁证明,必须经过村主任审批同意,而且还要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和《印章使用登记表》,否则不予盖章。”11月1日,澧县小渡口镇出草坡村村民吴某拿着一纸空白的户口外迁介绍信来到村委会要求盖章,被印章管理人、村会计程克新拒绝。

程克新的这一“坚决”态度,源于前几天参加了镇党委组织的一次警示教育。那天,镇纪委书记通报的澧南镇双荷村会计杨家红违规使用公章的案例至今让人记忆犹新:用章须谨慎,“任性”必挨罚。

其实,这件事发生已近一年。

2018年11月26日,双荷村金日新等老党员来到杨家红家中,要求在《关于请求收回原双荷村集体山林面积的报告》上加盖村委会公章。耐不住众多老党员的“软磨硬泡”,杨家红“任性”地盖上了村委会公章。之后,金日新拿着村委会“撑腰”的《报告》上访至县信访局,产生不良影响。

说杨家红“任性”,并非空穴来风。

金日新等人所称的双荷村集体山林,就是澧南乡茶场,虽在双荷村境内,其实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隶属于集体企业。他们也曾多次向镇里、县里诉求。

近年来,随着安慈高速新建、殡仪馆新址征地等一个个项目落户澧南镇,土地价格一路飙升。

金日新等老党员再次聚焦这块“肥沃”的山林上。他们认为,只要加盖村委会公章,“成功”的概率就会更大。

正因为如此,2018年11月26日,村党支部专门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金日新等老党员关于双荷村山林(即澧南乡茶场)权属问题的上访材料。大家形成一致意见,澧南乡茶场几十年来就是镇属企业,不能在村民上访材料上加盖村委会公章。否则,就成了以村委会名义上访。杨家红全程参加了此次会议,会后,支部书记、村主任黄生春还特别叮嘱了他。

事情发生后,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杨家红也感到做错了事,后悔不已。随即,镇纪委对此进行了初查。2019年2月27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杨家红的问题予以立案。最终,对杨家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这正是,印章“任性”,“主人”挨罚。

自作自受,杨家红受处分一点也不冤!(澧县纪委监委 万传文 何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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