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一线 | 因公违纪不是“挡箭牌”
“有点冤枉,我这样做是经过村支两委商议通过了的,况且又是为了公事,一分钱都没有进私人腰包……”一脸委屈的侯会计对着湖南省石门县磨市镇纪委调查人员解释到。
2018年5月,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侯某被磨市镇纪委立案审查。但是,侯会计要为什么喊冤呢?
事情要从2016年11月说起,当时侯会计在镇经管站借了一笔6.2万元的借款。他解释说,借款是因为村里征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务进度滞后,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经村支两委商议后,他经手从村集体账上借了资金6.2万。
“这笔借款还了没有?”调查人员问道。
“还了一部分。垫缴合作医疗征缴任务后,我们又陆续收了一些钱回来。2017年1月,用后续征缴到的资金还了2.55万元,还欠3.65万元。”
“那这剩下的3.65万元的账后来还了没有?”调查人员接着问。
“没有,后来是用其他的票据报销冲抵的。以卫生创建支出报销了0.65万元,剩下部分通过虚假票据报账的方式,挪用惠民项目资金3万元冲抵平账。”
“后来收的合作医疗款呢,为什么没拿来还账?”
“当时到年底了,一些人找到村里讨债,为了维持稳定,村里就把当时收回的合作医疗款优先偿还村集体债务了。后来为了平账,就挪用惠民项目资金进行了冲抵。”侯某略显无奈。
原来,借用公款最开始是为了垫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征缴任务,后来收回来的钱一部分还了公款,一部分村里拿来还债了。那剩下的窟窿怎么办呢?村支两委的主意是挪用惠民项目资金。但是,侯会计觉得委屈了,我这可是为了公家的事,自己也没拿一分钱好处。
“这3万元钱是惠民专项资金,专款必须专用。作为村会计,有多年工作经验,又是老党员,你必须坚持原则,不能因为村里困难就拆东墙补西墙,这个道理没错吧?”调查人员耐心解释到。
侯某低下了头沉思。他原本以为自己没有贪污一分钱,是为了村里的公事,又是集体行为,就算违反了规定也可以网开一面或从轻发落。最终,侯某明白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以“公事”为当做违纪的“挡箭牌”。
梳理最近几年全县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有很多村干都以因公违纪为借口,被调查时言语中夹杂着不满和委屈。但是因公违纪哪为“公”?任何工作都要从党和国家的利益出发,不能违背“大公”这个前提。为了局部利益不管不顾,在严肃的党纪国法面前自然是站不住脚的。任何人都不能借着“因公”要求免责。(石门县纪委监委 邱晓明 彭子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