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纪检人手记 >详细内容

纪检人手记

履职故事 | 财产无故被冻结 工作疏忽被处分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20日,武陵区法院法官孙某,因工作疏忽,错误冻结群众银行卡,经区法院研究决定给予其警告处分。

事情还要从2月13日说起。

群众杨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无故冻结。经查询发现,是区法院错误将其列为了某案件的被告。经过查证,区法院于3月5日将杨某的银行卡解冻。

3月20日,杨某认为法院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及名誉上的损失,便委托他人找法院索赔。因与法院协商不成,于是到区纪委监委上访。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迅速进行初步核查。经核实,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3月26日,纪检监察组找负责该案的法官孙某谈话,询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

原来,案件原告方提供了案件当事人正确的电话号码,因此孙某在案件办理中沟通没有出现问题。但原告方提供的案件当事人身份证信息有误,且错误的身份证信息正好与案件当事人的姓名相同、住址邻近。孙某当时没有再进一步核对,最终就导致了群众杨某的私有财产被错误冻结。

“这是我工作疏忽,给杨某带来了困扰,很抱歉。”孙某说道。

“由于你的工作失职,给老百姓带来这样的麻烦,也严重影响了司法部门的公众形象。”纪检监察组组长梅冬琼严肃指出,并表示对于相关赔偿事宜会继续关注。

“我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孙某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履好职尽好责,处理好每一个细节,不再出现这样的问题。

(武陵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宋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