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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

转隶日记 | 并非“多余”的支部大会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曾伟,这是关于青某违纪行为处分召开党支部大会的会议流程,你熟悉一下,明天上午和我到他单位参加支部大会,到时你通报青某违纪情况。”这是我从检察院转隶到监察委后查办的首起案件,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审理室主任对我说。

  接过会议议程,我心中不禁“咯噔”了一下,暗自在想,青某因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被县纪委立案审查,按照调查结果直接给处分就行,怎么还要召开支部大会?是不是有点“多余”啊!

  第二天上午八点,我和主任准时到达青某所在单位,该单位支部副书记主持召开了支部大会,会议经过会前准备、统计到会人数、宣布开会依据及要求、通报青某违纪情况、青某向大会作检讨和申辩、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大会表决、形成处分决定等程序。最终,支部大会根据党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给予青某党内警告处分。

  会后,我脑中的疑虑一直挥之不散,青某的违纪问题我们调查的已经很清楚了,他本人也对违纪事实予以承认,开始我以为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直接给予处分就行了。这与我们之前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很大区别,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等程序方面同样要求非常严格,却没有要求召开支部大会。

  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主任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故意问道:“曾伟,以前你在检察院没参加过这样的支部大会吧!”“没有,给个纪律处分至于这样繁琐、较真吗?”我把自己的疑惑直接讲了出来。主任非常严肃地向我解释:“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在查处党纪案件中召开违纪党员所在支部大会讨论处分决定,不仅是办案程序的要求,也是对违纪对象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挽救的机会,刚才青某在支部大会上的深刻检讨和同志们对他诚恳的批评和建议,真正做到了 ‘咬耳扯袖’‘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对其他党员也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毛主任这番话,瞬间让我醍醐灌顶,回想支部大会上的场景:宣读青某违纪事实材料时的肃穆、青某在作检讨时的愧疚、与会党员发表意见时的凝重……这都是一次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啊,作为纪律的维护者,不仅要“惩前毖后”,更重要的是要“治病救人”,做到抓早抓小,防病于未然。开好支部大会,做好纪律审查这“后半篇文章”,能够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这非但不多余,而是多么必需的一个流程啊!

  一次小小的支部会,让我重新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让我深刻领悟了纪检监察工作无小事,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我将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勤于学习,敢于担当,重整行装再出发! (汉寿县纪委监委 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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