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 | 这回下村有点“不一样”
五一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我接到通知到乡纪委办公室帮忙。作为长期待在党政办公室的我而言,同样是办公室却有着不一样的氛围和内涵。刚踏进纪委信访接待室的大门就被乡纪委副书记黄书记叫住:“准备一下,等会儿跟我一起下村办案。”话音一落,我便生了些许犹疑,虽然自己学的是法学专业,可是马上就要去实地办案,我能行吗?带着一连串的疑惑,我跟着黄书记下村了。
一到信访案件所在地的村部,黄书记就让村里的治安主任给我们带路。今天的任务是挨个儿把组里的农户都问个遍。我乍一听,不免吃惊地问道:“需要把组里的都问完吗?还是只要选取其中几户就行了?”黄书记坚定地回答说:“全部。”说完,眼见他眉头紧锁,那一刻我似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肃性。
于是,依照距离远近,我们首先选择就近的一家进行问询。在对话的一开始,对方就表现得不太愿意配合,说是前几年一直在外地打工才回来,很多事他并不清楚。当我正打算离开时,黄书记却向前走了几步,面带微笑地对他说:“我看了最后收款的签名,上面有你的名字。”那人随即支支吾吾地下意识点头道,“是是,我对这事还是有些了解的。”“那你就说说你知道的事情吧。”随后黄书记看了我一眼,我会意到便立即拿出调查笔录,用笔在纸上快速地记录着他们的对话。
“你还记得当时领了多少钱吗?”
“家里除了你以外,还有其他人领过这笔钱吗?”
“你觉得组长为人怎么样?”
……
类似的问话在随后的几家都进行得很顺利,但到了第五家情形就产生了一些变化。面对当事人,黄书记强调了有关调查取证的权利义务规定,并要求他不可将听说的事当作事实来讲,只能说自己亲眼见到的,亲耳听到的。在一些关键的问题上,黄书记更是再三向他确认事情的真伪。我认真地做着记录,趁着间歇抬了抬头,隐隐感觉仿佛有股力量在暗暗较劲。离开后,黄书记见我满脸困惑,说道:“他和被调查人可是老冤家啊。”我“噢”了一声,恍然道:“您怎么什么事都知道啊?”黄书记笑了笑说,“我算是这儿的老人了。”
挨家挨户地走了七八家后,我发现大家的反映基本一致,认为事情已经差不多调查清楚了,但黄书记仍坚持要把最后一家走完。带路的治安主任指了指前方说:“这就是那位老党员的家了。”我表示不解,在旁的黄书记解释道:“组里的党员很少,也就两三个人,所以这组大小事也主要由这几个党员负责。”我翻了翻资料,这回信访案件反映的是村里的一名老组长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里的公共事务一般是集体决策,这位老党员有全程参与,那么他的言词就有很强的证明力。在问话的过程中,我们得知当时的确是由组长和他及另外一名党员负责组里关于退耕还林和粮补资金的事情,并非组长一个人自行拍板决定。之所以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组长个人缺乏沟通,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不像举报信上说的那样,组长故意贪污挪用项目资金。
在走访完在家的全组村民后,黄书记对我说了声:“小谢,今天辛苦了。”我摇了摇头,说:“不辛苦,今天下村学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不一样的东西是什么呢?我思考了很久,认为学做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在对方不愿配合作证时,我们要用证据资料增强问话的严肃性和紧张感;在对方明显干扰调查办案时,我们要用逻辑和理性思维判断话语的真假。然后,在大致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影响、情节轻重等因素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一个综合性评判,情理法三者缺一不可,唯有如此才能还人心一个公道,彰显社会的正义。(许家桥回维乡 谢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