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积极推进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营造市纪委监委文明办公的良好氛围,树立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提升全委上下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文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9月17日上午,市纪委监委召开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推进会,决定在全委开展“文明集体”、“文明岗位”评选活动,助推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成功。
据了解,评选“文明集体”条件有“六好”,分别为“思想重视配合好”、“遵守纪律作风好”、“工作一流业绩好”、“和谐团结协作好”、“文明礼貌形象好”、“环境整洁卫生好”。评选“文明岗位”的标准则为“热爱学习”、“遵纪守法”、“热爱公益”、“文明友善”、“热爱生活”。出现未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等现象的部门取消“文明集体”评选资格,干部职工个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文明岗位”评选资格。
“文明集体”及“文明岗位”评选工作具体由创文办和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工作按照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创文办)复核、委领导审定的程序进行。9月30日前,根据最终结果,创文办(机关党委)采取适当形式向获评部门和个人授予“文明集体”、“文明岗位”流动盾牌。
组织开展创建“文明集体”“文明岗位”评选活动,是全委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委干部职工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机关内形成争创文明集体、争创文明岗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委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为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秋佳节临近,为组织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和谐、文明、健康的传统佳节,与会人员还讨论制定了2018年度“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活动以“金秋助学献爱心、缅怀伟人学传统”为主题,广泛开展节日民俗、志愿服务、经典诵读、文体娱乐、爱国卫生和科普宣传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认同传统节日、增强爱国情感,为省级文明单位复检、推进“幸福常德”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