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法治合力 淬炼反腐利剑 ——新时代监检法同堂培训的常德实践
“真是太精彩了!”
“控辩双方在辩论环节的针锋相对看得太过瘾了!”
这是常德市2025年第一期监检法同堂现场教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后,众多学员们的惊叹。
首期监检法同堂培训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来讲课的都是业界大咖”
为了让参训学员们学有所获,首期监检法同堂培训班主办方——常德市纪委监委提前筹备、积极对接,邀请知名高校教授,省纪委监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经验丰富、理论和实务研究能力较强的行业专家前来授课。
除了6堂授课,还安排了2次分组研讨,1次现场教学,注重将阐释基础理论和解答实践难题相结合,既确保理论高度,又涵括实践深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操性。
很多学员听闻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吴建雄前来授课十分期待。市纪委监委钟宪沛表示,吴教授带来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反腐败监察司法要论》干货满满,让他对新时代反腐败工作的理论根基和实践路径有了更为系统、全面的认识。
通过研习反腐败法律理论知识、法法衔接运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实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案件若干疑难问题探析等课程,学员们深切感受到反腐败形势的日益严峻,大家的理想信念必须要更加坚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当前反腐败工作大局”成为共识。津市市检察院匡纯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会把讲政治贯穿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当前反腐败工作大局。
“这是一场生动的现场教学”
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是本期同堂培训的亮点,学员们第一视角沉浸式体验庭审全过程,带来很大的震撼和最多的收获。而这场持续了五个多小时的高水平庭审,则用事实给出了答案。
汉寿县纪委监委熊爽主张破除口供依赖。在本次庭审中,辩护律师多次对口供“三性”提出质疑,就是在间接提醒办案人员时刻保持警醒,必须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徐慧雯非常欣赏公诉人在举证策略时,采用PPT呈现时间轴、人物关系图、资金流向图等,行受贿双方关系、履职行为与敛财行为的关联性一目了然,让复杂的交易关系清晰可辨。
本次庭审中,合议庭对节奏的精准把控让学员们连连称赞。汉寿县法院汪宇高度评价,法庭讯问明确具体,直指案件争议焦点,为查清事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他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这种换位思考的生成,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鲜明体现”
省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李太斌讲授的《监检法协作配合衔接实务》,让学员们不再局限于监察机关的调查思维、检察机关的起诉视角与法院的审判逻辑,而是强调三者的紧密联系和融会贯通。
常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钟文是本期培训班联络员,她对两次分组研讨记忆深刻。来自监察、检察、法院的学员们打破了长期以来彼此之间的“信息孤岛”,跳出了眼前工作的桎梏。三机关干部就经办的同一案件展开分享和讨论,畅所欲言,气氛热烈,大家亲身体验到了彼此实际工作中痛点、难点、堵点。
“原来监察同事在证据收集中面临太多复杂的实际情况,而法院对证据标准的把握也有其特定的法理考量。”桃源县检察院于子翔如此感慨。
鼎城区法院鲁进认为,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的监检衔接做得非常到位,“进一步完善了公诉证据体系和细节,是值得大家学习的标准范本”。
当监检法干部对法律的理解更加趋于一致,反腐败的法治网络自然更加严密而高效。
“反腐败永远在路上”
在鼎城区纪委监委丁丽元看来,本次同堂培训也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过程清晰地揭示了权力如何从服务人民的工具转化为谋取私利的武器。特别是在质证过程,公诉人展示的言证、书证、物证等都在无声诉说着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细节,权力腐化过程具象化。
首期同堂培训开展已近月余,很多课堂所学已被学员们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还有很多学员如市纪委监委邓芳、石门县检察院屈碧荣、西湖管理区纪委监工委杨景涛等正在期待下次培训的早日到来。他们中有的大力肯定首期同堂培训成效,希望监检法同堂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有的要求针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案件开展电子数据、司法会计鉴定等专业授课;有的建议今后邀请更多权威专家,就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实务中普遍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答疑解惑,进一步统一认识,消除分歧;还有的提出可否增设关于内审经验和技巧的实用课程……
而大家谈论得最多的还是,监检法同堂培训的小组讨论可以“来得更猛烈些”,大家就某一典型案件的复盘和总结更有利于今后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
这已不仅是一次普通的业务培训,而是法治共同体建设的生动实践。新时期监检法工作者们,在这样的交流互动中,彼此滋养,共同进步,汇聚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学员中参与培训的有很多“80后”“90后”,同堂培训就似一束明亮的薪火照亮他们的前路。正处于职业成长关键期的他们,在同堂培训中抛出的疑问、激发的思考、收获的感悟,必将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转化为更加成熟的法治智慧;砥砺前行的他们,也必将用实际行动诠释两千多年前《管子》中的这句话——“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图片:刘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