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赵昌华被立案审查
近日,中共常德市纪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对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赵昌华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赵昌华,女,1967年3月出生,湖南常德市鼎城区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中共常德市纪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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