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汉寿县科工局正科级干部孙贤元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汉寿县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经汉寿县委批准,汉寿县纪委对汉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正科级干部孙贤元立案审查。

  经查,孙贤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红包礼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争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孙贤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临近退出领导岗位之际,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汉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汉寿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孙贤元开除党籍处分。对孙贤元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孙贤元,男,汉族,汉寿县文蔚乡人,1963年5月出生,中专文化,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汉寿县洲口镇人大副主席、洲口镇党委委员、洲口镇副镇长、汉寿县工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5年12月任汉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正科级干部。(汉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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