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副所长马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澧县纪委监委对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副所长兼预算会计、综合预算会计马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公款私存,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马军作为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党纪法律意识淡薄、胆大妄为、用权任性,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澧县纪委监委)
-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