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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武陵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菊初严重违纪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第二纪检监察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常德市纪委对武陵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菊初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菊初在担任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期间,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经中共常德市纪委常委会会研究,并报中共常德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给予李菊初撤销武陵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常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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