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科协党组原书记王磊严重违纪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经查,王磊在担任原桃源县旅游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伙骗取国家旅游专项资金6万元,个人实得3万元;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王磊系主要责任人。在接受调查期间与他人串通对抗组织审查。
王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中共桃源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桃源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磊撤销县科协党组书记职务处分,工资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确定。(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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