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陈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常德市委批准,常德市纪委监委对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陈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补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陈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常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常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维开除党籍处分;由常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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