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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澧县国资中心原正科级干部吴威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澧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0日 浏览次数:13 字号:

日前,经中共澧县县委批准,澧县纪委监委对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原正科级干部吴威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威然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党背心离德,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为他人弄虚作假行为“背书”;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大肆侵吞国家资金和收受他人好处。

吴威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威然开除党籍处分;由澧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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