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德市纪委监委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德市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20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派驻机构25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至第十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设直属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
市委巡察办,作为市委工作机关设在市纪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常德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常德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事务中心。
派驻机构分别是:驻市委办、驻市人大机关、驻市政府办、驻市政协机关、驻市委组织部、驻市委宣传部、驻市委统战部、驻市委政法委、驻市发改委、驻市教育局、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驻市农业农村局、驻市公安局、驻市财政局、驻市人社局、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市生态环境局、驻市住建局、驻市交通运输局、驻市商务局、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市国资委、驻市人民检察院、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纪委监委本级以及常德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常德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常德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9705.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4.59万元,降低1.57%,主要是2024年度未安排工程改造和防疫支出及往来资金减少。支出总计9705.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4.59万元,降低1.57%,主要是2024年度未安排工程改造和防疫支出及往来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70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05.22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75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70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9.05万元,占65.93%;项目支出3306.92万元,占34.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705.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33万元,减少0.55%,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未安排工程改造和防疫支出。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705.2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33万元,减少0.55%,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未安排工程改造和防疫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33万元,降低0.55%,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未安排工程改造和防疫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89.12万元,占85.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1.11万元,占10.21%;住房保障(类)支出424.98万元,占4.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56.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70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07.7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晋级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年初预算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结算案件办理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248.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5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结算常德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运转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7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执法车辆购置费用,二是有上年结转专项资金本年支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45.86万元,支出决算为32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退休老干部的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实际决算为准。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老干部的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实际决算为准。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7.61万元,支出决算为47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7.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38.83万元,支出决算为4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支出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98.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82.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15.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8.97万元,增长95.54%。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已达到使用年限和里程,本年按程序申请购置更新2辆执法车辆及按要求新购置1辆应急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本年也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6.36万元,增长102.9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76.12万元,支出决算为7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6.12万元,由于上年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常德市纪委监委本级更新公务车辆2辆,及常德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购置应急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4.39万元,支出决算为74.39万元,主要是燃油费、维修(护)费、保险费、路桥费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24万元,增长0.32%。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办案任务增多,公车使用频率增加,费用正常增加。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1万元,增长30.67%。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增加。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12个、来宾838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调研、督导及案件办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6.08 万元,降低18.8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行政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54万元,用于召开纪委全会、专题整治部署会议等会议,人数2500人,内容为召开纪委全会2.30万元(二类会议)、专题整治部署会议3万元(三类会议)、其他三类会议5.24万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专案总结会议、纪检信息工作会议、年度考核测评会等);开支培训费58.53万元,用于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巡察工作专项培训、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培训班及举办监察官法施行前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监察人员培训班等,人数1500人;2024年本单位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6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5.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7.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9.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3.4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7.4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活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 个,共涉及资金372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 个3728.4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常德市纪委监委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0256.62万元,执行数9705.97万元,完成预算的94.63%,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履职履责,做实政治监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做细日常监督,以系统思维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释放监督效能,健全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准备不足;二是预算绩效指标难以确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二是不断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常德市纪委监委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的重要参照依据,同时不断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4年度市纪委监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机构20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派驻机构25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其中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管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至第十审查调查室、审理室、干部监督室、技术保障室,另设机关党委和离退办。
市委巡察办,作为市委工作机关设在市纪委。
此外,设有案管中心、信息中心、信访举报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
派驻机构分别是: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二)人员情况
2024年本单位年末在职实有人数261人。
(三)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精神,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德市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务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初收入预算数1025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56.62万元(经费拨款8756.6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28.55万元,增长3.31%,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593.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2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按照零基预算为原则编制预算,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标,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度未安排工程改造和防疫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也相应减少。年度执行中预算跟随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主要变化是:收入调整预算数为9705.97万元。
2024年初支出预算数1025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8.14万元,项目支出3728.4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72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83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28.55万元,增长3.3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8.4万元、项目经费增加10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95.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案件办理数量增多,办案成本有所增加,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2.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收入决算970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05.22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0.75万元,占比0.01%。
2024年,支出决算9705.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中出8289.87万元,占比85.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11万元,占比10.21%;住房保障支出424.98万元,占比4.38%。
(五)绩效目标情况
1.严格履职履责,做实政治监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做细日常监督,以系统思维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释放监督效能,健全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3.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具体有:
(1)每年至少2轮巡视,采取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多种巡察方式,巡察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24个,巡察监督整改率达95%以上。
(2)聘请不少于10名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集中培训、大宣讲、全员大练兵、“月月讲堂”等不少于12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覆盖率100%,培训参加人员出勤率100%。
(4)深入推进清廉常德建设,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活动、拍摄警示教育片、印发忏悔录等3次以上,党建活动党员参与率100%。。
(5)开展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活动次数大于或等于5次。
(6)违纪罚没款全部上缴国库。
(7)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决算639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83.64万元、公用经费1015.40万元,与年初基本支出预算6528.14万元相比减少129.09万元,减少了1.98%,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06.9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36.08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决算6344.75万元相比增加54.3万元,增长0.86%,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66.2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20.5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决算3306.92万元,与年初项目支出预算3728.48万元相比减少421.56万元,减幅11.31%,与上年项目支出决算3515.8万元相比减少208.88万元,减幅5.94%,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财务报表数据反映,2024年末资产总额8399.47万元,负债总额12.85万元,净资产总额8386.62万元。资产负债率0.15%,较上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总体财务状况较好。
1.资产结构分析
期末资产总额8399.47万元,较年初减少582.73万元,其中占比重较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净值,占比为94.88%。固定资产净值占比较大,是因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等金额较大。
2.负债结构分析
期末负债总额12.85万元,较年初保持不变,其中占比较大的为其他应付款,占比100%。
3.其他财务比率分析
固定资产成新率为62.16%,说明部门固定资产较新,可以满足现阶段事业发展需要。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全年开展至少2轮巡视,巡察单位数量超过24个,采取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多种巡察方式,巡察监督整改率达90%以上。
完成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开展市委第五轮巡察,完成19家单位常规巡察。开展政法、医疗卫生等领域专项巡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殡葬服务领域机动巡察,重点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提级巡察,配合省委巡视组对临澧县、津市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和巡察机构开展提级巡察。全市共发现问题3860个,移交问题线索425条。巡察监督整改率达95%以上。
2.聘请不少于10名特约监察员,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监委专项工作。
3.全年至少召开1次全会,其他会议若干次。开展集中培训、大宣讲、全员大练兵、“月月讲堂”等不少于12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覆盖率100%,培训参加人员出勤率100%。
完成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全年召开了1次全会,其他会议若干次;开展超过12次集中培训、大宣讲、全员大练兵、“月月讲堂”等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深入开展“送课进党校,送教下基层”,建立“1+6+N”送课送教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送教送学近800场,培训5万余人次。
4.深入推进清廉常德建设,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活动、拍摄警示教育片、印发忏悔录等3次以上,党建活动党员参与率100%。
完成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清廉第一课暨“好家风•好传承”主题活动,召开“一把手”配偶新时代家风座谈会,“不忘初心•传廉声”廉洁文化活动;组织乡镇纪委书记“亮名片进农家”,集中时间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零距离宣传,全面推进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法治化。
5.开展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活动次数大于或等于5次。
完成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超常规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立案228人,处理处分303人;推进“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留置12人,处理处分14人;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处分198人;查处园区领域67人;开展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处分43人;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立案66人。全市查处群众身边风腐问题4720个,处分4262人,向群众返还涉案财物1355.5万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6.违纪违法款全部上缴国库。
完成绩效目标。违纪罚没款全部上缴国库,增加非税收入,减少经济损失。
7.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完成绩效目标。廉洁常德访问量在常德市政务网站排名前五名,清廉建设民意测评满意度调查排名在全省前五名。
(三)产生的主要效益情况
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政风向好向上,政治生态净化优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深化政治监督,强力正风反腐,超常规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锻造铁军队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护航大局更加有力。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市纪委常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制定24条监督保障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分批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轮训,结合实际制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65条具体措施。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持续开展带件下访、下沉接访,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领题调研、破解难题。扎实开展“树牢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监督。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回头看”,深挖彻查个别县套取上级专项资金问题,全力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持续深化违规举债虚假化债及融投资领域专项监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立案228人,处理处分303人。深入推进“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严肃查处澧县孟姜垸非法采砂破坏湿地问题,留置12人,处理处分14人,用铁纪守护绿水青山。
二是严实纪律教育,纪律防线更加牢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走在前、作表率。以“纪律部队”的高度自觉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党员自学、集中研学、以训助学、以案促学等活动,全系统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明显提升。协助市委召开警示教育会,分层分类通报典型案例。深入开展“送课进党校,送教下基层”,建立“1+6+N”送课送教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送教送学近800场,培训5万余人次,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对拟任市管干部的对象下沉一级核查,市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33人次。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项举措,健全精准问责、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机制,为31名党员干部、10家单位澄清正名,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7618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4.2%,有效激发党员干部敢闯敢试的内生动力。
三是严惩腐败问题,政治生态更加清朗。始终保持高压反腐强大攻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819件,处分4227人,挽回经济损失5.16亿元。其中市纪委监委立案市管干部79人,严肃查处了杨君、魏岳林、李碧海、张长远、张华、刘运华等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高质高效办理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在高压反腐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403人。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反腐败。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处分198人;查处园区领域67人;开展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处分43人;大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立案66人。着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办行贿人64人。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对开展“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情况进行全覆盖“回头看”,协助市委开展王群、涂碧波、汤祚国等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重点地区、发案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77份。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清廉第一课暨“好家风·好传承”主题活动,召开“一把手”配偶新时代家风座谈会,“不忘初心·传廉声”廉洁文化活动品牌成色更亮、成效更实。
四是严治“四风”顽疾,党风政风更加优化。狠刹享乐奢靡之风。深化“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酒后驾车等顽疾露头就打、严查快处,在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抓典型、抓现行,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4起,坚决释放“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的强烈信号。下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署开展“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督检考等9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加大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协作力度,通过问题线索提级办理、设置信访举报绿色通道等,推动各级督检考计划、简报、议事协调机构以及村级组织承担事项大幅压减,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7件。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一体推进反腐败和反“四风”,凡腐败案件必挖“四风”问题,“四风”问题必挖背后是否存在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问题,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打牌赌博问题严格做到“四个查清”“一案双查”,坚决破除风腐勾连纽带。
五是严查“蝇贪蚁腐”,民生福祉更加殷实。强化统筹凝聚合力。超常规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带头履责,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包案督办信访件。其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带头示范,把集中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细化“八个强化、二十六条”超常规措施,各级纪委监委全面发力,领导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包整治项目、包实事办理,定期下沉督导。以案开路强化震慑。各级纪委监委敢于破解“熟人社会”困扰,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挂牌督办、交叉办案、异地办理等方式,查处了一批影响恶劣的“钉子案”“骨头案”。全市查处群众身边风腐问题4720个,处分4262人,向群众返还涉案财物1355.5万元。协同联动推动整治。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攻坚“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为基层减负赋能、惠农补贴发放、棚户区改造、中介服务“5+1”专项整治,推动立案2092人,处分2691人。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以中央纪委部署的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为引领,以“市级5件、县级5件、一镇街一实事”为抓手,直接推动解决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难、不动产登记难、村民饮水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具体问题1838个,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六是严抓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市委把巡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6次专题听取汇报,市级领导同志带头扛牢整改责任,严肃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持续增强巡察震慑。抓实新修订巡视工作条例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市委第五轮巡察,完成19家单位常规巡察。先后开展政法、医疗卫生等领域专项巡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殡葬服务领域机动巡察,重点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提级巡察,配合省委巡视组对相关县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和巡察机构开展提级巡察。全市共发现问题3860个,移交问题线索425条。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常德反馈问题整改评估,综合用好省委巡视成果。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流程试点,对58个党组织开展整改评估,通报整改不力典型问题5个。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出台选派新提拔干部及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办法,调整新增巡察人才库人员82名。
七是严密监督体系,监督效能更加凸显。优化调整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优化调整,推动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进人用编工作,有效解决空编问题。持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健全完善片区协作、交叉办案、指定管辖等办案机制,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365件,处分3815人,其中县管干部533人,县市区自办县管干部留置案全面破零,乡镇(街道)纪委查办案件全面破零。深入一线化解信访难题。完善信访举报公开反馈机制,组织乡镇纪委书记“亮名片进农家”,多措并举破解信访难题,全市信访举报总量连续5年下降,检举控告量、初次检举控告量分别同比下降21.81%、21.96%。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制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统筹各类监督力量,凝聚起反腐败强大合力。
八是严管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更加过硬。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绝对领导。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立案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大事项同时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决贯彻“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做到零容忍、严追究,严防办案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红橙黄”预警机制,大力清理超期未处置线索和长期未办结案件。稳步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科学务实简约推进省级办案副中心建设,加强辅警看护队伍建设,办案条件明显改善。抓细抓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线上培训、上派下挂、结对练兵、全员脱产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素养。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常态化开展“12条负面清单”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放纪检监察干部“禁令口袋书”。做实做细关心关爱举措。积极推动评优评先向一线办案干部倾斜,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和干部家访,尽力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增强。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准备不足、预算绩效指标的确定难度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如下:
一是预算编制准备不足。由于时间紧和任务难度大,特别是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保密性,而与财务部门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导致预算编制时缺乏充分的准备。
二是预算绩效指标难以确定。案件办理数量、腐败的严重程度、留置时间长短、年度监督的次数和方法以及各类专项工作方向,均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来确定,这无形中增加了预算绩效指标设定的确定性。
三是不可预见因素。国家和省级交办的案件、专项整治工作等,这些在年度预算编制时均无法准确预估,导致必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在当年度追加费用。另有人员经费的中一些工资福利支出需根据实际考核情况下达指标等因素影响,从而造成预决算之间的差异。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在预算编制期间,我委将在不违反保密性的情况下加强内部沟通并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具体而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总预算编制,会同各部门共同确定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规模、绩效评价目标等,对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控,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二是不断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我委将根据组织目标和业务特点,制定一套清晰的绩效指标体系,着重涵盖案件数量、腐败严重性、留置时间、监督次数和方法等关键因素。同时设立绩效指标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绩效指标,确保预算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
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持续学习和改进。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定期审计,确保预算的执行符合既定目标和政策。同时从提升对不可预见因素的预估能力,不断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流程。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 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二)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的重要参照依据,同时不断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表格将按规定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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