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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桃源县漆河镇勒马村党支部书记罗培庭截留挪用群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等问题。2017年12月,罗培庭任勒马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截留贫困户钟某某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4万元,用于支付村组公路建设款。此外,罗培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罗培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2. 临澧县四新岗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邹晓毛、工作人员杨关清履责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6年,邹晓毛、杨关清在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对危改对象申报资料调查核实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先后致使8人通过虚假资料成功申报并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11月,邹晓毛、杨关清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石门县雁池乡竹儿垭村违规拆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竹儿垭村村支两委商议,采取拆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手段,从符合条件的5户危改户补助资金中截留5万元,违规分配给其他5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村党总支部书记覃业逊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覃业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4. 澧县复兴镇顺林桥社区会计孙圣东截留群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6年1月,孙圣东代贫困户胡某某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其中交给胡某某1万元、个人挪用0.5万元。此外,孙圣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孙圣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5. 安乡县大湖口镇东保村会计王焕军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5年,王焕军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不符合条件的哥哥、姐姐申报并领取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万元。此外,王焕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王焕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牢抓实;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指导力度,高质高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紧盯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的行为,严查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党的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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