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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鼎城区许家桥乡双冲村会计肖华仙弄虚作假问题。2014年5月,肖华仙利用职务之便,隐瞒已购买小轿车的事实,违规将其丈夫等三人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躲避核查,故意不在扶贫档案中填写自己姓名。2018年8月,肖华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汉寿县洲口镇同兴村党总支书记童自冬违规操作扶贫小额贷款问题。2016年9月,童自冬在未告知贫困户童某的情况下,以童某名义获取扶贫小额贷款5万元,违规借给他人使用,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童自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获取的贷款已归还银行。

3、桃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干部李卫民扶贫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4月中旬,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明确李卫民负责帮扶贫困户姚某、向某。5月下旬,扶贫督查发现,李卫民未按照要求及时上门开展帮扶,对贫困户的情况不了解,扶贫手册中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内容均为空白。5月29日,李卫民被县驻村办约谈时,思想认识不高、态度较差。2018年7月,李卫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澧县城头山镇白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明汉违规申报并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李明汉任白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2012年、2015年两次以其父亲名义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共计获取补助资金2.2万元。此外,李明汉还存在截留群众补贴资金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李明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津市市毛里湖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徐南华履责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7年,徐南华主管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致使7人冒用他人名义成功申报并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2月,徐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扎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反腐惩恶和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严肃查处“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警示教育,积极推动以案促改,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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