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近期,石门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大同山国有林场套取低改培育油茶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12月,大同山国有林场在明知安乐村低改培育油茶项目已经在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的情况下,仍以安乐村的名义向县扶贫办申请低改培育油茶项目资金18万元,资金到位后用于支付道路拓宽及硬化工程欠款。该林场副场长毛治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原党总支部书记刘斌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县纪委分别给予毛治刚、刘斌党内警告处分。
2、雁池乡五通庙社区居委会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经五通庙社区支居两委集体商议,采取虚报的手段,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共计10000元,纳入法定账簿后用于居务支出。该社区党总支部书骆丕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雁池乡纪委给予骆丕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所街乡寨坪村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经寨坪村支村两委集体商议,采取虚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手段,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万元,纳入法定账簿后用于村务开支。该村村主任兼文书雷思上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所街乡纪委给予雷思上党内警告处分。(石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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