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通报1起警员擅自使用侦查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近日,安乡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警员擅自使用侦查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安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级警员汤志新擅自使用侦查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案。汤志新与刘某存在经济纠纷,为了向法院提供刘某个人及公司的资金情况,2017年12月,汤志新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利用公安机关法律文书在某银行调取了刘某公司账户的流水信息。汤志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擅自使用侦查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错误。2018年6月25日,汤志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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