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陵区芦荻山乡社木铺村党总支书记梅其胜实施扶贫项目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社木铺村在实施11.08万元的“以工代赈”扶贫项目过程中,未按规定对外发包,由村干部签订虚假施工合同,梅其胜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3月,梅其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桃源县理公港镇国土规划建设站站长孙培国、工作人员王求见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孙培国、王求见在负责理公港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镇3户未实施危房改造的村民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1.5万元。2018年4月,孙培国、王求见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3、石门县统计局驻蒙泉镇上五通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杨国庆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4月,市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在石门县开展“走百村访千户”调研活动中,发现杨国庆帮扶工作不扎实,对所驻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驻村帮扶工作队应有职责等无法正确回答且不配合。2018年4月,杨国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桃花源镇建设环保站工作人员黄轶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6年,黄轶在负责桃花源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镇7户村民重复领取或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4.7万元。2018年4月,黄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通报强调
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用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脱贫攻坚取得新进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化问责倒逼扶贫责任的落实。
-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