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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澧县:通报4起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澧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酒驾典型案例。

一、县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郭连酒驾问题。2017年3月28日晚,郭连饮酒后驾驶私家车回家途中,在珍珠北路被县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系酒后驾驶机动车。郭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甘溪滩镇太青卫生院副院长裴传华酒驾问题。2017年5月24日,裴传华午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回家途中,在省道302火连坡镇路段被县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系酒后驾驶机动车。裴传华受到警告处分。

三、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工作人员阳程酒驾问题。2017年5月10日晚,阳程饮酒后驾驶私家车回家途中,在圃园路澧阳路口路段至北苑路口路段被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系酒后驾驶机动车。阳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县人民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钟海酒驾问题。2017年5月10日晚,钟海饮酒后驾驶私家车,在解放路与澧州大道交叉路口被澧县交通警察大队澧阳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系酒后驾驶机动车。钟海受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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