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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安乡县纪委:通报六起工作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安乡县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期,安乡县纪委通报了六起党员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典型案例。

1、县商务粮食局主任科员李晓林酒驾问题。2017年4月27日20时许,李晓林酒后驾车行至县城区文艺路凯斯路路口至长岭路路口处被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李晓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乡公路管理站副主任李委酒驾问题。2017年3月22日19时33分,李委酒后驾车行至县城区深柳大道与安南路交叉路口处被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李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谢林龙酒驾问题。2017年3月29日20时许,谢林龙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车行至县城区深柳大道与商业街交叉路口处被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谢林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熊堂酒驾问题。2017年4月26日19时52分,熊堂酒后驾车行至县城区沿河路与商业街交叉路口处被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熊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县深柳镇城建办工作人员杨仁富酒驾问题。2017年3月8日19时10分,杨仁富酒后驾车行至县城区深柳大道与商业街交叉路口处被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杨仁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董家垱所副所长朱宏刚酒驾问题。2017年4月12日20时6分,朱宏刚酒后驾车行至县城区深柳大道与商业街交叉路口处被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朱宏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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