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通报3起失职失责典型案件
原东江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穆崇英玩忽职守案。穆崇英在任武陵区东江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期间,于2013年审核农机购置补贴中玩忽职守,造成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万元的经济损失。穆崇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
芦荻山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熊建国拆违履职不力案。2017年5月,熊建国作为芦荻山乡分管控违拆违工作的负责人,未按市环保督察组要求,对辖区内芦山村砖厂违章建筑组织拆除不及时,熊建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河洑镇优化办主任蔡龙控违拆违履责不力案。经查,蔡龙在任河洑镇拆违办主任期间,日常巡查不力,对辖区内武陵区旺盛水泥砖厂两次改扩建违法建设行为失责失察。蔡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武陵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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