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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汉寿: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汉寿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汉寿县纪委集中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丰家铺镇人大副主席(原发梅村党支部书记)陈伟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丰家铺镇人大副主席陈伟任原发梅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镇规划城建环保站站长周迪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陈伟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镇正科级干部胡祥伟违反工作纪律,对陈伟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的问题负有责任。2016年11月,陈伟退回危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并上缴县财政。县纪委给予陈伟、周迪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胡祥伟党内警告处分。

2、沧港镇人大副主席张祥付滞留群众新农合筹资款案。2015年底,沧港镇分管新农合工作的人大副主席张祥付代收沧港镇居委会92人新农合筹资款11040元,没有按规定缴入县农合办,导致参保人员彭某住院费2127.6元不能及时报销。张祥付负主要责任,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罐头嘴镇太兴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德华及原村秘书曾美高虚报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案。2015年底至2016年初,李德华和曾美高及其他村干部商量后,虚报双季稻种植面积140.58亩,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601.5元。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德华、曾美高严重党内警告处分。

4、洲口镇捕捞村党支部书记戴笃政违规收取渔民费用、克扣渔民补助资金、骗取补助、涉嫌贪污案。2009年至2014年,洲口镇捕捞村支部书记戴笃政以“户头费”名义违规向本村渔民收取相关费用2.25万元,克扣渔民解困补助资金17.6万元和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65万元,骗取渔民安居工程补助款4万元,贪污渔民解困资金3.2万元。县纪委给予洲口镇捕捞村支部书记戴笃政开除党籍处分;村秘书肖传国撤职处分;洲口镇民政专干杨丽蓉严重警告处分;县住建局村镇站工作人员丁平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洲口镇党委委员王克山党内警告处分;政协联络处主任曾志坚党内警告处分;县住建局工会主席刘赞时党内警告处分。

5、酉港镇凤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光荣索要金钱案。2013年3月,陈光荣在担任酉港镇凤鸣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在为村民李杨申请低保的过程中,索要现金2000元,用于请人吃饭发烟及租车等开支。2014年9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光荣撤销支部书记、委员职务处分,酉港镇政府按程序罢免其凤鸣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汉寿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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