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查处1起违反村 (居)“两委”换届纪律典型问题
近日,汉寿县纪委查处了 1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的典型问题。
2017年4月11日,沧港镇菱湖村召开党总支换届选举会议,卢志全、徐伟才、熊国明、粟显福、童宗宝等5人当选总支委员,其中卢志全当选为村党总支书记。投票结束后,有个别党员要求当选支委发烟,联点该村换届工作的镇计生站长刘景权、纪检专干李中华当场发现并予以制止,会议结束后两人随即返回镇政府。现场参会党员散会后仍不肯离开,并推举原菱湖村支部副书记双国元牵头,与当选支委商量发烟的事,标准是5名支委每人给参会党员发1包极品芙蓉王香烟。卢志全以上级禁令为由没有同意,但现场党员不予理会,卢志全对此未再坚持,并与其他4名当选支委每人拿出2350元烟款。随后,双国元与另外3名党员到镇上购回38条极品芙蓉王香烟与槟榔,共计花费11750元,并按照每名参会党员5包香烟的标准进行分发,除当选的5名支委外,共向74名党员发放共计37条香烟,剩下1条香烟拆作散烟发放。
4月24日,经汉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卢志全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参与出钱发烟的徐伟才、熊国明、粟显福、童宗宝进行批评教育;责成沧港镇党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菱湖村参会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牵头此事的双国元进行诫勉谈话,对在选举过程中监督不力的刘景权、李中华进行约谈;责成镇纪委收缴违规发放的香烟。(汉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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