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查处一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件 立案审查3人,取消候选人资格2人,处理14人
近日,鼎城区纪委查处了一起镇村两级干部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违规聚餐饮酒的典型案件,3人被立案审查,2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共处理参与违规午餐饮酒活动的镇村两级干部14人。
4月6日,鼎城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十美堂镇荷包湖村干部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公款吃喝、午餐饮酒等问题线索后,成立了由鼎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展开核查。
经查,3月24日,十美堂镇荷包湖村在召开换届动员会后,临时总支书余建国(原十美堂镇福民村支部书记,福明村现与荷包湖村合并为荷包湖村)邀请镇人大副主席(正科级)、驻村换届指导员魏益龙,联村干部杨景明等参会的镇村干部共11人到镇上的黄珠大酒店吃午饭,共计消费522元。席间,魏益龙和其他4名村干部午间饮酒。
3月29日上午,十美堂镇荷包湖村在村支“两委”换届推荐会后,原荷包湖村支部书记曾腊军邀请联村干部魏益龙、村组干部等10人到互助村乡野田园饭点吃午饭,共计消费549元。席间,魏益龙再次参与其他3名参席人员午间饮酒。
镇联村干部、正科级干部魏益龙等多名镇村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违反了鼎城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饮酒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荷包湖村在村支两委换届推荐会议期间,镇、村干部两次聚餐,违反了鼎城区委关于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十不准”中“不准以各种理由组织聚餐”的纪律要求。对此,联村干部魏益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荷包湖村临时总支书余建国、支部副书记曾腊军分别负有直接责任。
2017年4月10日,鼎城区纪委报经区委批准,对鼎城区十美堂镇正科级干部魏益龙立案调查;按程序取消曾腊军、余建国两人的支部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由十美堂镇纪委对其立案调查;责成十美堂镇纪委对杨景明、谭正乾等9名参与违规午餐饮酒活动的镇村两级干部依纪依规处理。
“正科级干部魏益龙作为十美堂镇荷包湖村换届选举指导员,本应起带头示范作用,但他却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公款吃喝、午餐饮酒,闯了全面从严治党下加强作风建设的‘雷区’,踩了专项整治活动的‘红线’,应当严肃查处。”鼎城区纪委党风政风室主任钟科轩介绍。(鼎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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