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通报1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日前,汉寿县纪委对近期查处1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4月6日,汉寿县纪委接到反映毛家滩回维乡田庄村在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的群众举报。经查,2017年3月2日下午,在村(居)“两委”换届期间,毛家滩回维乡党委对田庄村(现田庄村由原田庄村与原五善村合并)党员进行座谈,考察村集体班子运行及村、支“两委”委员的履职情况。村支部书记王长明安排,以村集体名义向在场的38名党员每人发放一包芙蓉王香烟,3月3日上午毛家滩回维乡党委继续在该村考察班子,经支部副书记周卫国(实际主持原田庄村工作)同意,以村集体名义向在场的34名党员每人发放一包芙蓉王香烟。考察结束后,又以村集体名义组织参会党员吃午饭,三桌消费2230元。3月29日中午,周卫国为消除与本村一名党员的矛盾,拉近两人关系,邀请5名党员聚餐消费373元。
经汉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王长明、周卫国进行立案审查,并责成毛家滩回维乡党委取消两人的候选人资格。负责该村班子考察的毛家滩回维乡党委副书记朱勇、组织委员廖伟、干部陈湘凡因监督指导不力,由县纪委约谈。
(汉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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