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纪委通报1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问题
日前,西湖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7年1月17日晚,西湖管理区水利局副局长刘正勇在西湖聚福楼酒楼设宴7桌庆祝本人50岁生日,部分单位同事参加,其中农业局5人,收受其中3人礼金1200元,水利局7人,收受礼金1400元、芙蓉王香烟1条,共计收受单位同事礼金2600元、芙蓉王香烟一条。
刘正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位领导干部,违规操办生日宴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违反了廉洁纪律,违反了省纪委“十条禁令”和市、区纪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相关规定,经区纪委(监察局)研究,报区委同意,给予刘正勇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西湖管理区纪委 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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