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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津市通报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来源:津市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津市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客服经理王晨违反法律法规案。

2015年12月18日晚,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客服经理王晨在津市市人民路新码头附近的出租屋内从事吸毒活动,被津市市公安局民警现场抓获。2015年12月18日,津市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王晨行政拘留15日,强制隔离戒毒2年的行政处罚。王晨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法律法规错误(吸毒),王晨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

2、市嘉山街道团湖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陈志伟违反廉洁纪律案。

2016年10月1日至2日,市嘉山街道团湖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陈志伟在家中为其二胎女儿操办“满月宴”,邀请同事及部分社区居民参加,并收受23名同事及社区居民红包礼金共计6200元,违反了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有关规定。陈志伟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陈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国库。

3、市人民医院超声科工作人员谌敏、市汪家桥街道澹津社区居民谭日兴(党员)违反法律法规案。

2016年11月4日21时许,谌敏、谭日兴在市银苑路汪家桥街道派出所斜对面肖某私人开设的麻将馆内,伙同张某、黄某(两人系社会人员),使用麻将牌,以单注20-80元的赌注,进行“红中麻将”的赌博活动,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11月6日,津市市公安局对谌敏、谭日兴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谌敏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法律法规错误(赌博),谌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谭日兴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法律法规错误(赌博),谭日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津市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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