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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武陵:拉长耳朵、瞪大眼睛,瞄准“四风”问题严查处

来源:武陵区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武陵区拉长耳朵、瞪大眼睛,瞄准“四风”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持续释放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近日,武陵区纪委对2015年以来查处的12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集中通报:

甘露寺大市场董事长、总经理李冬华违规组织出境、公款旅游案。2015年7月3日至7月11日,李冬华以常德市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名义,违规组织会员单位部分业主出境赴台学习考察,其中7天游玩相关景点,出境考察费用13754元在单位财务账上予以报销。李冬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自行承担旅游费用。

区审计局违规公款旅游案。2016年3月4日至6日,区审计局违反规定,组织本单位干部以公务活动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并报销旅游费用15485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俊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泽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纪检组长管元平、局办公室主任张彦被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全额收缴。

区人社局违规报销旅游费用案。肖德建任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期间,于2013年8月在本单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16500元。肖德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额收缴。时任局长范力未正确履行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法院民一庭原审判员王秀峰违规接受当事人请吃请玩和收受礼品案。王秀峰在担任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期间,于2014年4月至7月,多次接受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请吃,接受黄山旅游一次,收受当事人烟酒、月饼等礼品。王秀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政法系统,违纪资金全额收缴。

永安街道新东街社区党总支书记谢菊清违规赈酒案。2015年11月15日,谢菊清为儿子举办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18900元。谢菊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还。

芙蓉街道高泗社区14人违规接受他人请玩案。2016年7月,芙蓉街道高泗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代正魁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同意该社区工作人员接受他人付费的港澳游。高泗社区工作人员段宗希、段宗前、刘金国、宋文祥及10名居民小组长违反廉洁纪律,接受他人付费的港澳游。代正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段宗希、段宗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金国等12人被警示谈话,违纪资金全额收缴。

南坪街道竹根潭社区违规发放福利案。2014年3月,原竹根潭村委会购买总计12500元的购物卡,发放给全体村干部和各村民小组组长。竹根潭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社区主任张凡,社区妇女主任、会计张丕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购物卡按原值予以收缴。

穿紫河街道惠家坪社区工作人员胡凯、吴建军、孙全林违反工作纪律案。2015年6月1日,惠家坪社区工作人员胡凯、吴建军、孙全林等上班时间打牌,胡凯、吴建军、孙全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汤长英作为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对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启明街道唐家溶社区党员王秋林聚众赌博案。2016年3月10日,王秋林在家中开设茶馆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罚款,王秋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安武陵分局治安大队原民警杨超吸毒案。2015年9月18日,公安武陵分局民警杨超参与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杨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市公安局给予杨超开除公职处分。

区科技局工作人员黄鲲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2015年6月10日,黄鲲在网络上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黄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安武陵分局原民警周军违反政治纪律和生活纪律案。2015年,周军因违反生活纪律被组织审查;在审查期间,周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周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市公安局给予周军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系列要求,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对人民的承诺能否兑现,必须紧紧扭住、一寸不让。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坚决克服观望心理、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高度政治自觉。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要用好“问责”利器,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一律零容忍、严惩戒。要加大以案释纪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将纠治“四风”向基层纵深覆盖,切实树立好自身形象和组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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