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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桃花源管理区通报8起典型违纪案件

来源: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纪工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桃花源管理区通报8起典型违纪案件,涉及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侵害群众利益和工程建设领域等各方面违规违纪问题。

一、桃花源镇上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正乾侵害群众利益案。李正乾在任桃花源镇上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职务便利,以欺骗手段向本村五保户杨某索取国家发放的部分危房改造资金归自己支配使用。另据查实,李正乾还存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和违规私自收取农民“建房办证费”归自己支配使用等违纪问题。李正乾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桃花源镇三庄村党支部书记印力均与他人共同套取农机补贴案。印力均听说将身份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粮补卡)借给农机销售商套取农机补贴可获得300元报酬,便主动找到一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农机销售商陈某,将本人身份资料复印件交给陈某,参与套取国家农机补贴,印力均分得其中的300元。印力均被立案调查。

三、桃花源规划分局违规收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案。2012年下半年至2016年3月,桃花源分局将违规收取的农民建房“测绘费”及相关违章建筑处罚费共计58175元,用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及处置公车违章罚款等。目前已对市规划局桃花源分局原负责人肖举一进行立案调查,已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规划分局副局长周林辉诫勉谈话处理。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费用已全额收缴上交国库。

四、桃仙岭办事处青山村原党支部书记万松泉酒驾案。万松泉于2014年12月22日15时违法酒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万松泉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受到司法处理。

五、桃花源镇政协联络处原主任戴世杰严重违纪违法案。戴世杰在任职期间,利用分管拆迁工作的职务权力,为湖南凌风律师事务所原律师田某谋取桃花源镇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非法收受田某贿赂共计7.25万元。另在此期间,戴世杰与向某等人商量共同合伙搞工程赚钱,由向实际出资承揽建设工程,戴世杰帮助其获取工程。向某在承揽和完成相关工程后,共送给戴世杰现金28万元。戴世杰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受到司法处理。

六、常德市桃花源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严重违纪违法案。李明桂在任市文旅游投副总经理及桃花源古镇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利用其分管工程项目建设的职务权力,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8万元,并接受他人承诺的贿赂158万元。李明桂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受到司法处理。

七、桃花源镇水利站原站长田作斌严重违纪违法案。田作斌在参与桃花源镇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工作期间,在桃花源镇拆迁倒房项目和三通一平工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3万元。田作斌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受到司法处理。

八、桃花源镇桃花村原村委委员、会计高云仙严重违纪违法案。高云仙在任桃花源镇桃花村村委委员、会计期间,利用协助桃花源镇政府从事桃花源古镇建设征地拆迁、建设资金管理及发放工资的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03936.07元。高云仙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受到司法处理。

通报指出,8起典型违纪案件,涉及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基层党员干部等各个层面人员,涉及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索要财物、贪污公款、收取红包礼金和虚假套取专项资金等各个方面问题,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通报要求,全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持以案为镜,严格自我反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坚守廉洁自律红线,坚决不越纪法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坚持严格就是保护、严管就是厚爱,坚决做到警钟长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通报要求,要下大力气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四风”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开展监督核查,及时发现和移送问题线索。纪检组织要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工作不力、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出现严重违纪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坚持执行“一案三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分管纪检领导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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