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6月30日,西湖管理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西湖镇鼎园村套取私分危改资金案。2012年--2013年,鼎园村实施集中危改过程中,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违反危改基本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参与危改工程建设,采取虚报户数等方式套取私分危改资金80800元,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同时,相关责任人员存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情况。
经西湖镇党委、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鼎园村村支部书记高加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个人非法所得1.5万元;给予原村主任伍治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个人非法所得1万元;给予鼎园村支部委员、会计杨正雄党内警告处分,追缴个人非法所得1万元;给予鼎园村原支部委员李耀星党内警告处分,追缴个人非法所得1万元;给予鼎园村伍朝辉党内警告处分,追缴个人非法所得1万元;给予鼎园村治保主任彭中山诫免谈话,追缴个人非法所1万元;给予鼎园村妇联主任杨美华诫免谈话,追缴个人非法所得6000元。
根据《西湖管理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西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经区纪委研究,报区党委同意,给予原东洲乡党委书记郭建民、纪委书记夏建飞诫勉谈话。
2.邓小宏冒领移民后扶款案。2009年上半年,时任原新港办事处民政专干邓小宏,在核实原九狮村二组外嫁女谢园姣和谢艳艳不符合继续享受移民后扶政策的情况下,没有及时上报并取消两人移民后扶账户,反而在2010—2012年期间,分多次从两人存折上冒领移民后扶款6200元。经西湖镇党委、纪委研究,给予邓小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西湖镇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站长职务,并追缴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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