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通报3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近日,常德市汉寿县纪委对今年查处的3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1.大南湖乡农业综合站工作人员钟群跃违规操办妻子生日宴问题。2015年2月27日,大南湖乡农业综合站工作人员钟群跃在龙阳国际酒店为其妻丁萍36岁生日赈酒,并接请乡、村部分干部。乡党委、乡纪委未及时有效予以制止。2015年3月16日,县纪委给予钟群跃党内警告处分,并按照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对该乡党委书记丁跃中、乡纪委书记汪燕进行诫勉谈话,对参与吃酒和送礼金的干部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2.县疾控中心违规组织乡镇防疫专干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月24日-31日,县疾控中心变相公款支付、接受业务单位资助组织乡镇防疫专干到泰国旅游。免疫规划科主任郭建群直接参与并对此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曾毅山和副主任梁菊祥虽未直接参与,但在此过程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力。2015年6月9日,县纪委分别给予上述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旅游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3.县中医院总支书记戚家军、副院长高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县中医院总支书记戚家军、副院长高辉,在工作中对内部票据管理把关不严,没有对作废票据进行核销,导致县中医院6名职工利用工作便利,重复打印住院发票,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进行重复报销。县纪委已责成县卫生局对6名工作人员及县中医院财务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理。按照落实“两个责任”要求,2015年9月23日,县纪委分别给予戚家军、高辉党内警告处分。
(常德市汉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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