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通报一起党员干部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案件
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察局对龙阳镇5名干部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问题进行了查处,并通报全县。
经查,龙阳镇征拆办主任李先保、正科级干部杨砾明以及麻园坝村支部书记胡祥君、村主任胡稳山、村秘书袁宜顺等5人在协调县烧伤科医院项目征地过程中,以“征地划破了老百姓的田、老百姓要求补偿”的名义,强令项目老板履行补偿“边角余料款”6万元非法定义务。经中共汉寿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先保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杨砾明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胡祥君、胡稳山、袁宜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当事人。(汉寿县纪委)
-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