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管理中心系市纪委下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监督检查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及陪护人员工作履职情况。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管理中心的一般收入和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保障经费、为办案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298.2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298.21万元。
(二)支出预算:29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8.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8.21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住房保障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低值易耗品采购费、食堂燃油费、园林绿化费、监控系统维护费等。
常德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b01e3667caba478bb4d3cd9ae555f6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