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廉政时评>详细内容

廉政时评

莫让“不走心”寒了群众心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由于没有经过认真调查,仔细审核,就草率地在表格上签字盖章,导致合法继承人利益受损,违反了群众纪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国庆节前夕,临澧县合口镇管渡社区原主任徐卫林,望着台下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拿着手中的检讨书,在党员会上追悔莫及。

士不言政,则失其天下之责。对党员干部来说,在其位,就得谋其政,在其位,就得尽其责,沉下心来踏实做事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才是党员干部的义务和本分。“村官”虽权力不大,但事关重大。徐卫林在为居民提供继承权亲属关系证明时,没有认真审核把关,不负责任,向他人出具虚假证明,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不仅给个人酿成难咽的苦果,更为严重的是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群众利益无小事,哪个方面的问题都不是小问题,都需要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当前,有的基层干部自恃不贪不占也不拿,觉得做不做事无所谓,多做少做一个样,没有必要太用心用劲。面对群众需求态度上“漫不经心”,行动上“不走心”,最终寒了群众的心,使“顺手”的问题变成“棘手”的麻烦。从根本上说,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党员干部心里没有群众,不去做、不想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甚至无视群众期盼、不敢应对群众,其背后都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责任心缺失在作祟。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自古以来从政为官者的基本道德追求,也是百姓的希望。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笃信“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能到现场就不在会场”,埋首实干,以担当标注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精神境界。黄文秀同志研究生毕业后,放弃在大城市的工作机会,毅然回到家乡,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倾情投入、奉献自我,用美好青春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谱写了新时代的青春之歌......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党的原则第一、群众利益第一,对工作任劳任怨、对事业孜孜以求,对群众服务至上、对自身利益淡然处之,这就是基层干部最美之处。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于这些作风浮漂、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各级党委政府的态度很明确:不可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调,“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也对不作为慢作为、任性甩锅的慵懒无为者上了“紧箍”。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为官不可“围观”,党员干部不论处在何种岗位承担何种职责,都要以勤为先、用心投入,铆足劲头,不断突破旧藩篱、解决新问题,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纪检监察机关要擦亮监督“探头”,用好问责利器,倒逼党员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把求真务实的作风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

敢担当、善作为,是新时代干事创业的召唤。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始终把党的事业、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分内之事、扛起应尽之责,工作才会有实效,群众才会满意。(津市市委巡察办 覃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