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不染尘,守好“廉洁门”
近日,在湖南纪委湖南监委连续发布的多名干部的党纪政务处分中,多次出现“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为其子谋求特殊待遇”“亲属收受他人财物”的表述。据统计,在2020-2021年期间,湖南纪委监察网发布的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名单中,有13违法违纪涉及亲属、家属,占比高达40%。
这些党员领导干部既没有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受到了享乐奢靡歪风的侵染,也没有重视家风建设的作用,对家人失教失管,默许纵容家人利用其职权大肆敛财。更有甚者,还固守着陈腐思想,将国家、人民的利益弃之不顾,反将家庭利益搁至首位,认为个人有着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家人谋取利益的“义务”。种种违纪违法行为不由得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良好的家风建设不容忽视。
古往今来,优良的家风在中国家庭的接续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譬如,曾国藩的“家俭则兴”、纪晓岚的“四戒四宜”、周恩来的“十条家规”、焦裕禄的“不搞特殊化”。优良的家风宛如不息的火炬,赓续着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文化精神底蕴。“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家庭作为社会发展的根基,不仅是传递文化、涵养品性的重要场所,更对一个人成长有着无形的力量,一个人价值观与行为习惯无时无刻都会烙下家风的印记。
事实证明,家风不仅仅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庭私事,更是直接关系到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试想如果任由这种家风败坏的现象发展下去,势必会产生更多病态的家庭环境,导致公私不分、封妻荫子、联手腐败的现象越来越多,进而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造成阻碍。由此可见,只有重视家庭清廉建设,才能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构筑起一道可靠的家庭“防火墙”。
慎独守初,身正为范。“一生惟谨慎,百世有馨香。”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应从自身做起,严以修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力观和责任观,为家人做出表率。在工作时,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即使处于无人监督的工作状态,也依旧能够谨慎用权、坚守初心,不做坏事,做精神上的富足者,不让权力在金钱面前异化。在工作外,还应做好家中的“纪委书记”,对家人经常进行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从思想源头帮助家人去除腐败因子。树立合情合理合法的家规,时刻保持警惕,杜绝腐败的侵染,引领全家做到风清气正、清廉勤勉。
爱家有道,教之有方。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父母关爱子女、守护家庭既是人之天性,也是责任使然。但是,这种爱必须有原则、讲尺度、守底线。一旦发现家庭成员有利用自己职权谋取私利的苗头时,既要懂得用正确的方式去帮助家人明辨是非,又要学会拒绝,管好家庭,不能默许纵容其违规逾矩。父母爱家,为之谋长远,而非高官厚禄、金银财宝,此乃大任也。因此,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感恩于父母,忠实于配偶,又要重视子女的文化教育和道德修养,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营造良好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家庭氛围,为家人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指引方向。
正身清心,少私寡欲。从近些年查处的案件来看,有不少不良商人擅于揣摩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家属的兴趣爱好,打着交流所好的名义,借机拉近距离,进而以此为缺口行贿赂之实。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生活中不仅需要端正思想,划清“私人爱好”与“公权力”的界限,还应多花时间陪伴家人,培养共同的、健康的兴趣爱好,建立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谨防居心叵测的人乘机而入,借“爱好”进行权钱交易,堵上任何可能导致思想“决堤”和道德“失守”的“家庭缺口”。
清风徐来,花自盛开,清廉家风,代代相传。唯有家风不染尘,守好廉洁门,才能砥砺品行、抵御贪腐,形成良好的个人作风,才能有效杜绝家族式腐败的发生,促进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安乡县深柳镇纪检干事 杨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