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之交要以“亲清”为要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关于川煤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阿多违纪违法的案例。阿多长期以“兄弟感情”为借口收受商人老板好处、搞权钱交易,亦官亦商,违规收受财物和放贷收益共计1260万元,最终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兄弟情义本为情感深厚的真实表达,但在某些“不轨”商人和“问题”官员眼里,则成了沆瀣一气、同流合污的“遮羞布”。案例分析中,阿多沉浸于商人老板营造的浓浓“兄弟”情中,被贪婪欲望蒙了心智,丢了正气,失了党性,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当然,最后等待他的也定是纪法严惩,身败名裂。
“兄弟”“哥们”“好友”……无论给官商间的利益关系披上怎么样看似“合法”的外衣,“万变不离其宗”,权钱交易的本质不会改变。反观近年来的贪腐案件,几乎每一个落马的政府官员背后却都会有一个或几个商人老板给予丰厚的资本支持。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与商人丁书苗之间存在大量利益输送;原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被立案调查后,成都会展旅游集团董事长邓鸿、四川金路集团董事长刘汉被卷入……从这些病态的政商关系中不难看到,政府官员贪赃枉法的背后时常存在着商人的“阔绰相赠”,企业家的非法获利中也少不了官员的“鼎力相助”。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当前我国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政商间的良性互动与交流,对于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政商交往划出了界限,指明了建设途径。
面对当前官员与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各取所需搞“腐败圈子”的现象,政商关系“亲而不清”“清而不为”等深层次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某些商人为了攫取自身利益,明“抬轿”暗“挖坑”,步步用心,环环施计,逐渐让官员落入欲望深海无法回头。而另一方面则是某些官员以权谋私,违背党性原则,失掉为官底线,充当“硬后台”“保护伞”。这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破坏了健康的营商环境,同时也会造成对清正政治生态的侵蚀。
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还需政府与干部,企业与企业家同向发力。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着力破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靠前服务,积极担当,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企业也需遵守市场规则,说真话,干实事,不搞“拉关系”“走捷径”的旁门左道,踏踏实实搞经营。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对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也应一如既往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权钱交易等贪腐行为,共同促进政商关系在依纪依法、界限明晰的轨道上实现良性互动,让“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亲则两利,清则相安。政商之间的交往,当以“亲清”为关键词。商,拿出高质量、好产品、硬品牌、真本事;官,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官与商只有各守其道,相敬如宾,方能共同为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亦能维护一方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桃源县纪委监委 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