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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有“伞”必打,有“网”必破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取得重大成效,人民群众拍手称快。2018年以来,省监委立案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1件,市县两级监委立案2747件,全省监察机关共处理处分4161人,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6月19日  三湘风纪网)

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机制化“打伞破网”作出部署。如何运用好这些来之不易的宝贵经验,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打伞破网”工作取得重大成效,从查处的“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辽宁省的“宋氏兄弟”等案例中,我们发现黑恶势力的罪行是触目惊心、罪恶滔天,这些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背后的“关系网”被连根拔起,也是大快人心。事实证明,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必须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扫黑除恶既要打掉黑恶之徒,也要清除队伍内部的害群之马。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集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抢劫、伤害和贿赂等于一身,他们的行事做派往往也是明目张胆、嚣张跋扈,可谓是无恶不作、极其嚣张,说到底是背后有“保护伞”的庇护,若没有“保护伞”,在其第一次犯罪时就能彻底打垮,正是由于有“保护伞”,才能在不断犯罪的过程中逃脱制裁,最终演变成一系列的恶劣嚣张行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安全、危害人身安全。

有“伞”必打,有“网”必破,就是彻底断绝黑恶势力的藏身之处、发展之机。从案件披露情况看,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他们善于规避查处的“摄像头”、销毁有效的“证据链”,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分析研判,总结固化“打伞破网”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准确把握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的特点规律,让查处行动更有针对性、有效性;要总结运用好这些来之不易的宝贵经验,转化为常态化“打伞破网”的措施要求,加强宣传推广,固化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要清楚自己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儿,要以敢于善于斗争的职责担当,在复杂严峻的扫黑除恶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

黑恶势力具有很强的顽固性,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虽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但扫黑除恶没有终点,必须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坚决不让任何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津市市委巡察办  汪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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