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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公权力不是“发家致富”的“摇钱树”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津市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熊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熊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知法违法;生活腐化堕落,贪婪成性,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当作自己“发家致富”的“摇钱树”,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5月21日 三湘风纪网)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要“善用”更要“慎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握重权,有时候大笔一挥,成千上万的财政资金就可以被划拨;有时报上尊姓大名,原本不能办或不好办的事就会“一路绿灯”,看起来比制度规则更管用。用权要“三思而后行”,用好了可以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用不好不仅会对群众利益产生影响,有时还会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损害。权力是组织和人民群众赋予的,一丝一毫都不能滥用。公权姓“公”,把公权力当成自己“发家致富”的“摇钱树”,那是打错了“算盘”,最终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害人又害己,遭人唾弃。

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北宋时期有一位姓李的州官,他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在他看来,公与私之间绝对不容混淆。“公烛之下,不展家书”的故事,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区分公与私的界限提供了范本。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全体党员干部:“当共产党的官,当人民的公仆,拿着国家资源去搞行贿受贿、去搞权钱交易,这个账总是要算的。”纪律规章制度早就对权力的规范运行作出了明确界定,现实中,却总有一小部分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突破底线。要么遮遮掩掩,半推半就甘于被“围猎”,拿权换钱;要么明目张胆,开口要价,与商人老板称兄道弟,贪钱好色,理想信念丧失。“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凡利用公权谋私利的,最终都没有好结果。

公者千古,私者一时。坚持公私分明,才能一身正气。只有那些廉洁奉公穷尽一生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才是受人敬仰的楷模。挖空心思钻制度“空子”,滥用手中权力想让自己发家致富的人,还是趁早摒弃这种“歪心思”为好,否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有一天会“东窗事发”。总之,奉劝那些心存侥幸的违纪分子: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莫要去伸手,伸手必被捉。(桃源县应急管理局  王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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