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不敢腐”的堤坝
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布了今年全省1-9月的“反腐成绩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342件,处分11000人,其中,处分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303人。而且仅在11月份的第一周就有2名厅官、5名处级干部被查,2名处级干部主动投案,从通报的数据中,笔者发现主动投案成为了许多问题干部的首要抉择。(《三湘风纪网》)
“不敢腐”,是明代思想家薛瑄《从政录》中不为财色诱惑所动的廉洁者的第一境界,即“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可见,在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过程中,“不敢腐”是前提。近半年来,省纪委监委就通报了15名领导干部主动投案,比如在10月份,益阳赫山区的刘望高、岳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的周代红、中方县人大常委会的殷南蛟,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刘家瑛等4名处级干部就主动投案。可见,主动投案从“个案”变为“常态”,这充分说明反腐的高压之下,“不敢腐”的震慑越来越猛烈。因此,笔者觉得在“反腐永远在路上”的新形势下,我们更应当筑牢“不敢腐”的堤坝,构建“不敢腐”的廉洁从政的政治信仰。
怎么才能筑牢“不敢腐”的堤坝呢?首先,查处通报促震慑。要把通报曝光案件变成每一起案件查办后的“规定动作”,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会,充分运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和形式,分层分类对案情予以通报曝光,通过曝光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让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其次,以案促改抓震慑。要通过案件查找发案单位在履行“两个责任”、日常监督管理和体制机制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及薄弱环节,深挖根源,找准症结,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筑牢“不敢腐”的堤坝,在管人、管事、管权上形成政治上的有效震慑。最后,教育引导强震慑。一起典型案例就是一部鲜活的教材。要通过警示教育大会、班子成员开展民主生活会,或者组织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到法院旁听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形式,固本培元强震慑,厚植“不敢腐”的土壤,让“不敢腐”的思想在党员干部的心灵深处真正扎下根来。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当前,“十三五”即收官,“十四五”正待启。从我省通报的数据,我们不难看出,省纪委监委正在稳步推进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深入落实“不敢腐”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前提,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紧跟党中央和省纪委监委的步伐,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扎扎实实地筑牢“不敢腐”的堤坝,抓实抓好“三不”,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让贪腐的官员放弃幻想,抛弃侥幸,选择相信和依靠组织,主动投案。只有这样,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让更多的官员“不敢腐”的愿景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澧县纪委 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