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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治理“微”腐败,不能“微”处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在2012年4月,桦南县土龙山镇洪林子村会计边宏达先是利用自己村会计的便利,伪造了自己的申请材料,又利用保管村委公章的便利条件在材料上加盖了公章。同时,他更是模仿村主任张宏军的笔迹给自己的材料签了字。一人分饰三角,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骗取国家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金的“好戏”,2012年9月,边宏达在房屋翻建完成后,如愿以偿地将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金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8月6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为一名村干部,边宏达党的纪律观念淡薄,竟在扶贫资金上动手脚,耍起“小聪明”,自以为做到了天衣无缝,妄图非法牟利,但终究还是逃不过纪检监察人员的“法眼”,依法受到了处分。

当前村官违纪违法问题已成为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不良因素之一。相对于“大老虎”,农村群众对“蝇贪”的感受更为真切,也最为反感、最为痛恨。“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绝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微腐败”之所以长期禁而不绝,在于监督有盲区、惩治有松懈、教育有瓶颈。

治理基层“微腐败”关系乡村政治生态,关系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从长远出发,要用好“刀把子”,强化监督执纪,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把查处村官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形成合力,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最直接、情况清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把握好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对“微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不敢腐的震慑;要端正“脑瓜子”,强化思想,做好任前、任中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和公仆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新老村官传、帮、带和优势互补作用,以此提高村级组织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不断筑牢村干部拒腐防变得思想防线;要配优“好班子”,强化正向激励,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严把村干部选人用人观,将文化程度高、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热爱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和当地致富能人及时选拔吸纳进来,充分发挥其“领头雁”的作用。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农村的发展与稳定关乎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治理“微腐败”不仅是建设文明、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只有多管齐下,“微腐败”才不因其“微”而遗祸无穷。(安乡县纪委监委 黄江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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