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探照灯”照亮脱贫攻坚“乡村路”
最近,电影《我和我的家乡》中一出《北京好人》的故事赚足了观众的笑点、泪点,本是“冒用医保卡”闹得啼笑皆非,但故事最后引出农村医保政策,以张北京舅甥两人驱车前往村委会寻求报销作做为结尾,可谓皆大欢喜。这让笔者想到了同是治病,也有笑有泪,却实实在在发生过的真实故事。
10月15日,廉洁常德微信公众号《自卸车+金牌月嫂,日子越过越好》,报道澧县王家厂镇2014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肖恩楚,在该镇纪委帮扶干部施娟的帮助下,其母亲享受健康扶贫、“特惠保”等惠民政策后,一家人摆脱医疗治疗带来的沉重负担,并靠着肖恩楚开自卸车,老婆给人当月嫂,一家人日子越过越精彩。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没有医保的时候,一旦患上大病的话,对于一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张北京的表舅是幸运的,肖恩楚的母亲也是,而生在这个时代的我们都是。
“行百里者半九十。”当下,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为决战决胜提供坚强保障责无旁贷。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扮演好四种角色,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照亮脱贫攻坚“乡村路”,让更多的“肖恩楚”们日子越过越精彩。
当发现问题的“看客”,不断学习与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捕捉各类问题线索,作为“打铁人”首先要有一双会发现问题的“眼睛”;当解决问题的“剑客”,懂得融会贯通,敢于动真碰硬,将理论融入业务、业务走入实践,握好手中问责的“利剑”,牢牢守护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当堵塞漏洞的“推客”,把牢督查导向,让督查督在实处、督在关键处、督在要害处,不仅要指出问题,还要点到病灶,给出整改建议;当困难群众的“家客”,争做脱贫路上的“领路人”,愿当困难群众的“结对子”,能做困难问题的“清障人”,经常上门开展家访,深入了解脱贫的难点,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桃源县纪委监委 邓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