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心意”不能收
“我确实收受了两条香烟,怪只怪我心存侥幸,认为是群众主动送的,并且我没有违规办事,不算多大个事。所以收的心安理得。”汉寿县坡头镇中心村党总支书记周某某在接受汉寿县纪委监委调查时这样说道。(9月24日廉洁常德公众号《办事没违规,收烟就违规》报道)
看了报道之后,可能会有一些人不理解,为周某某“叫屈”。周某某是依法依规为群众办了事儿, 群众主动给了他一点“好处”,应该“不算多大个事”,不能算违纪,觉得纪委监委的同志在“多管闲事儿”“鸡蛋里挑骨头”。
这些说法粗看起来好像有点道理,其实“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早在红军时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就是我们党的“三大纪律”之一,也一直是党的光荣传统。2013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再次强调:“土特产、购物卡等问题,虽然看起来好像事情不大,但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一定要防微杜渐、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不要被别人接种,一旦接种上细菌源,接的时候很少,到细菌会在身子里蔓延开来。看起来是一点土特产,但只要收惯了土特产,人家就知道你收土特产,久而久之就可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紧绷纪律这根“弦”,时时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黄某某的问题,就在于纪律意识淡薄,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收受两条香烟“不算多大个事”。殊不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人的很多思想和行为,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很多被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都是因为心存侥幸,认为少拿点、少收点、少吃点,打打“擦边球”没人会在意,降低对自己的约束和要求。若不及时制止,从 “小”抓起,就会小贪变为大贪,一步步走向触犯党纪国法的不归路。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在反思自己的犯罪过程时概括到:“收受别人的陶瓷瓷瓶,被碰得头破血流;收受别人的陶瓷瓷碗,被砸得遍体鳞伤;收受别人的书画字画,将政治生命化为灰烬;收受别人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使自己跌入了经济犯罪的万丈深渊。”这样的教训,何其惨重!
“防微杜渐,而禁于未然”。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端正思想,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坚决摒弃那些“不算个事”“微不足道”“人之常情”的模糊思想,做到“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提高拒贪拒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纪检监督部门更要对这类现象抓早抓小,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教育警示一批,绝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构筑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牢固“思想大堤”,让广大干部远离腐败的“高压线”,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在清正廉洁的“安全线”内。
“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终成灭顶之灾;保清廉似上山,定须步步用力,方能攀上高峰。”作为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群众的肯定和“点赞”,甚至是群众主动表示的“一点心意”,决不能沾沾自喜、泰然处之,更不能心安理得“来者不拒”。而是应该发扬“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将群众的肯定记在心中,化作动力。激励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的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方能不负组织的培养和重托,不负群众的期盼和信赖。(武陵区纪委监委 贺孟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