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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把“仕途”当“钱途”终将是条不归路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接连公布几起党和国家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例通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和因贪钱敛财,大肆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权钱交易已成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通报中的“高频词”“常用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一大批腐败分子应声落网。从被查处的各级党员干部来看,大到省部级“老虎”,小到科股级“苍蝇”,普遍存在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喜好在“权”字上作文章,搞权钱交易、搞以权谋私,最后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究其根本,往往都是没有正确对待“权”与“钱”的关系,既想当官有权、又想发财有钱,以致动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者,可披荆斩棘、利国利民;滥用者,则伤及自身、害人害己。当权力变成“摇钱树”“聚宝盆”,成为中饱私囊、发财致富的工具,其后果可想而知。

“宁可正而不足,不可邪而有余。”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5年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上就指出,“为官和发财就如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也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心不正,则所念悉邪。”纵观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浪潮中倒下的各级党员干部,他们从入党之初的满腔热血、一心干事到有权有位的贪污腐化、一心发财,其蜕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初心“变质”、使命“动摇”,忘记了为民宗旨,公权私用、无视法纪,最终步入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就应该是党员吃苦、人民享福。我们必须牢记,权力是用来给人民谋福利的,不是给自己谋私利的,权力也从来不是个人的,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党和人民所用。

“初心不改,永葆清廉本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无止境”之势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久久为功笃定初心、持之以恒牢记使命。“当官就不要发财”,广大党员干部坚决不能把“仕途”当“钱途”,要让手中的权力真正体现到为人民谋幸福、为地方谋发展、为民族谋复兴中去。(鼎城区郭家铺街道 陈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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