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心” 就“走人”
近日,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原主任科员王智春,在扶贫驻村期间擅自脱岗等问题被通报曝光。2016年5月至2020年6月,王智春担任湛江经开区民安街道西山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期间,未按扶贫工作要求驻村,且在上班时间多次未经批准擅自脱岗外出住宿酒店,累计旷工77天。王智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9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要打赢脱贫攻坚战,驻村扶贫干部是制胜法宝。扶贫干部能力如何,表现如何,直接关系脱贫攻坚大局。扶贫干部如果“不走心”,得过且过、无所作为,把驻村扶贫工作当成下乡“镀金”捷径,那样不仅丢了干部队伍的脸,而且伤了贫困群众的心,更是贻误了脱贫攻坚战机,可能导致党和国家对贫困群众的脱贫承诺无法按期兑现。
扶贫“不走心”问题既是缺乏担当的表现,更是严重失职的行为。能不能把工作干出色是能力问题,但有没有认真、是否花力气干是态度问题。扶贫不是儿戏,更不是“做做样子、走走过程”的形象工程,而是一项民生所向的政治任务,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驻村扶贫干部身处一线战场,责任重于泰山,只有拿出决心、端正态度,才能不辱党的使命、不负群众的重托。
对扶贫“不走心”追责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是社会发展之必然。随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各地扶贫领域问责人数较之前明显增加。不少地方还通过具体案例以案明纪明法,放大问责效应,查处一人警示一片。不“走心”就“走人”,王智春的教训再次告诫我们:在其位,当谋其政;任其职,当尽其责。如若不然,将付出惨痛代价。
“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掷地有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起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注不得半点水分。谁对扶贫“不走心”,谁耍小聪明、搞小动作,谁就躲不过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剑!(石门县新铺镇中心学校 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