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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贪腐之由岂容“不复顾怜”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报报道了原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方建庆重大贪污案。今年8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犯罪所得赃款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中央纪委监察报9月2日)

细数方庆建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的受贿次数高达90次;接受同一对象行贿次数多达20次、时间跨度长达16年。如此高额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的同时不禁发人深省,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名党的干部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身陷囹圄难以自拔?方庆建在他的忏悔录里是这样说的,“轿夫湿鞋,不复顾怜”。

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官员案例可以看出,“不复顾怜”几乎成为了所有贪污腐败的罪魁祸首,在金钱、美色面前抵挡不住诱惑,在“糖衣炮弹”的轮番攻击,最终折戟人生,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成为阶下之囚,令人唏嘘。

古语有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回顾方庆建的案例不难发现,方庆建落得个锒铛入狱的可悲下场,其主要原因当归咎于自身党性观念不强,为民服务意识不足,在面对第一次诱惑时没有把握住自己,让私欲和人情战胜了原则,心存侥幸,甘被“围猎”,成为金钱的奴仆。为求心安理得,方庆建甚至用“既然表哥的钱我都收了,别人的钱也就不用拒绝了”的荒唐至极的理由来搪塞敷衍自己,殊不知,此举无异于掩耳盗铃,正如四知太守杨震所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为不知呢?”其结局只能是一步步跌入不法之人的“口袋阵”中,成为其非法敛财的工具。

《淮南子》云:“圣人敬小慎微,动不失时。”《法句经》云:“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所以刘备在临终时谆谆告诫其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身为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高警惕,常怀律己之心,常思为政之德,对待权力怀有敬畏之心,要如履薄冰,慎之又慎,不越雷池半步,对于”糖衣炮弹”要坚守自己内心的“长城”,要时刻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加强自身的涵养,在面对外界的诱惑之时万不可“海纳百川,来者不拒”,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曾在《前赤壁赋》中给予了最完美的诠释,“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在不法之财诱惑前,当思之、慎之!(澧县如东镇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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