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招投标“现场”变“猎场”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的《七年“陪跑”怪局的终结》一文,披露了遂宁市河东新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亚东的违纪违法案。身为党员干部、人民公仆,本应为党分忧、为民造福,但陈亚东却把公权当做私利寻租的工具。从2010年开始,在不法分子的围猎下,他与遂宁市顺城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邹某菊串通一气,肆意干预河东新区项目的招投标。在他们的操作下,先是通过串通投标方式取得招标代理权,再在招投标中设置排他性条款,帮助贺某辉、杨某沣等投标人精确命中逾10亿元工程项目。期间,陈亚东收到贺某辉等人行贿600余万元。最后,陈亚东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工程建设领域资金密集、权利集中且相对封闭,极易产生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历年也是腐败问题的“高发地”,而招投标环节的问题尤为突出,一直以来是监督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商人为了承接工程项目,千方百计“围猎”领导干部,让领导干部在人情网的笼罩中丢盔弃甲,一步一步走上违纪违法之路。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梳理近年来落马的腐败官员,败在招投标领域的不在少数。如,2007年至2017年,株洲市国投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杨尚荣在担任市国投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通过打招呼的方式,分别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财物。又如,2012年至2013年,怀化市水务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邹明强,在担任怀化市水务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怀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红卫的要求,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的沅陵县酉水白田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与实际投标人张某等人串通投标。这些人,自认为自己手段高明、能够瞒天过海,但最后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招投标领域的围标串标等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而且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还助长了腐败之风的蔓延,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拦路虎”、“绊脚石”。
为严防招投标“现场”变“猎场”,严防“工程搞上去、干部倒下来”,严防工程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努力营造亲清的政商环境,我认为应该在三个方面下功夫。首先要筑牢“防火墙”。要督促发改、公安、住建、工信、交通运输、农村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等与招投标密切相关的单位,建立健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关注细节、注重程序来强化标前监管、通过信息公开来杜绝暗箱操作;通过推进“不见面招标”等形式,来促进公平公正。只有堵住方方面面的漏洞,围标串标者才不会有任何可乘之机;其次要织密“监督网”。纪委监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出重拳、下猛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曝光“黑名单”、回头看等有效举措,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始终保持惩治招投标领域腐败的高压态势。此外,还要念好“紧箍咒”。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释德释纪释法和警示教育功能,不断放大震慑效应,防止围标串标问题披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伺机兴风作浪,确保“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鼎城区纪委监委 龚瑶)